来源:
2017-01-13 18:28:48
县政协举行九届二十三次常委会议
决定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于1月17日至20日在城召开
1月12日,县政协主席叶凤鸣主持召开县政协九届二十三次常委会议。县政协副主席陈文昌、张永西,县政协秘书长毕志华,县政协九届全体常委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组织工作情况的说明;协商决定了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名单;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的决定及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议程、日程。会议决定,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于1月17日至20日在县城召开。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报告人、主持人、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主席团常务主席、秘书处各组负责人、提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分组召集人、委员分组、列席人员、列席单位名单以及委员分组办法。会议同时还审议通过了政协第九届宿松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表彰优秀委员、优秀提案、先进承办单位和个人、优秀宣传工作者的决定。
当天的会议还听取了县政协民主评议单位县住建局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现场开展被评单位近两年来履职履责情况的满意度测评,审议通过被评单位民评工作情况报告。
叶凤鸣在讲话中希望,十届政协对历届政协成功的做法,结合新情况,予以继承和发扬;对九届政协提出但尚未落实的设想,抓住时机,付诸实施;对九届政协已经展开的工作,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开拓,结出更丰硕的成果;对九届政协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大胆探索,力争有所突破;对九届政协工作中的不足和缺点,认真总结,切实加以克服。在中共宿松县委的领导下,和衷共济,群策群力,使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在建设“四个强县”的伟大事业中作出新的贡献。(县宣传信息中心 县政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