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0年5月8日
来源:
2019-04-11 00:56:11
政协第十届宿松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永西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县政协十届九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和《中共宿松县委关于张永西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松〔2019〕15号),因工作变动,县政协十届九次常委会议协商决定,同意接受张永西同志辞去政协十届委员会副主席、委员职务,并报政协第十届宿松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