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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四十六期 关于我县充电桩规划、建设和管理的监督性视察报告

来源:本站

2022-11-15 10:05:04

                                                                                            县政协社法委

  根据县政协2022年度工作要点的安排,结合督办《关于加强宿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的建议》提案(196号),9月23日,县政协社法委组织开展了关于我县充电桩规划、建设和管理监督性视察活动。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郭斯文率部分县政协委员及县经开区、孚玉镇、东北新城、松兹街道、龙山街道、城管局、住建局、资规局、供电公司、公安局交警大队、兹元公司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活动。

  视察组一行先后实地视察了龙湖公园公共停车场、经开区华中世贸城停车场、人民路卫生及税务机械智能停车场项目建设情况,并召开专题座谈会。在座谈会上,县城管局就我县暖民心“便民停车”实施方案及停车场和充电桩建设等相关情况分别进行了详细汇报,会议还听取了相关单位意见和建议,县政协委员围绕新能源充电桩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积极交流协商、建言献策。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新能源充电桩建设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新能源充电桩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围绕加快停车场项目建设、完善停车充电设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但整体尚处于起步阶段。在社会公共充电设施建设方面,前期我县城区已建成新能源充电桩共计100个,主要分布于公共停车场、商超、酒店、旅游景点等区域,如县政务中心停车场、商贸城、华盛汉爵、安瑞大酒店、孚玉山宾馆、大润发购物广场、石莲洞国家森林公园等处,除此之外依托我县人民路(卫生、税务地块)机械智能停车场拟规划建设62个充电桩车位。客观地讲,目前充电桩建设的数量和进度,还远远不能满足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需要。

  二、存在问题

  一是无专项规划。目前我县尚未制定新能源充电桩建设的专项规划,工作的推进将缺乏系统性、合理性、前瞻性;

  二是宣传力度不够。群众认知度不高,积极性不够,未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是未出台有效的配套政策。未能充分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四是运行管理机制缺失。如何保证设施的长期规范运行,机制是关键,而目前建后管养、运行机制还不健全。

  三、工作建议

  一是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根据县委、县政府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就业促进行动方案>等“暖民心行动方案”的通知》,计划2025年我县城区新增城市停车泊位2000个以上,系统缓解宿松县城区“行车难、停车难”的问题,虽有配套建设新能源充电设施的相关要求,但系统规划还有所欠缺,建议县委县政府尽快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研考察,并编制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的专项规划,以“满足需要、节约资源、适度超前”为原则,按照“因地制宜、快慢互济、经济合理”的要求,统筹推进充电设施建设。

  二是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愿景的重要战略举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是国家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基建)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推广普及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关键环节。因此,要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尤其是充电桩规划建设前景方面的宣传,提高民众的认知度、接受度和知晓率,为充电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是完善相关激励政策。县委政府在完善用地政策、强化财政支持,大力推进停车设备设施建设的同时,可以鼓励社会资本与我县兹元、保安等国有公司合作(PPP)、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公共停车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让市场主体参与到停车设备研发、设施建设、设施维保、运营管理当中,增加新能源充电桩供给的同时,可配套建设维修点、洗车店等便民设施,完善服务功能。县委、县政府还可以出台相关管理政策和激励措施,依法依规简化公共停车设施项目规划、立项、招投标、建设、经营等环节的审批流程,放宽充电设施建设准入条件,为项目建设提供必要的便利。

  四是探索长效运行机制。随着我县人民路机械智能停车场项目的逐步完工,充电设施的开放运行,探索建立统一的智慧停车基础信息服务网络将十分必要。县委、政府可以提前谋划充电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联合电力部门及网络运营企业,保障停车充电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全县范围内充电桩分布信息的查询,完善充电桩运营机制,并鼓励实行错峰充电,推行“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提升充电桩服务质量和用户满意度。同时,也为车联网的布局奠定平台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