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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五十一期 关于加强我县“大湖保护和生态利用”相关工作宣传的建议

来源:本站

2022-11-24 10:01:51

                                                                                              县政协委员 江柏佐

  大湖保护和生态利用,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广泛关注、群众期盼已久的一件大事、要事和好事。但在实际工作中,群众对相关政策法规的理解度、支持度不尽如人意。

  如:前期相关媒体在对“8.3”“9.5”两起偷捕案件处理情况作简要通报时,在新媒体平台引发意料之外的广泛关注,留言中有很多人提出“没收的几万公斤鱼去哪了?”“宿松湖里的鱼不是应该是宿松人的吗?”“不能捕捞能去垂钓吗?”“兹元公司是什么资本开办的?”等疑问。

  根据对各种观点的收集整理,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相关政策宣传覆盖面不够广。县委书记曹晓革在全县大湖保护和生态利用工作部署会议上强调:“要强化宣传发动,努力使关心大湖生态保护、支持资源生态利用成为全社会行为自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但在实际工作中,各相关部门及沿湖乡镇对周边群众的宣传工作做得不够扎实,导致部分群众仍没有意识到大湖保护是关系宿松未来发展的重要举措,对非法捕捞造成的恶劣影响及其法律后果的没有清醒的认识,对县里一些具体的政策措施缺乏了解。这对营造全社会支持拥护大湖保护和生态利用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是不利的。

  2.有关政策法规宣传不到位。在我县实施全面禁捕之初,对相关政策规定的宣传较多,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宣传较多的主要是涉及该项工作的活动性报道。对渔民安置的宣传较多,对湖区管理的具体情况宣传较少;对出台的具体政策、相关解读、典型案例的宣传不足,造成部分群众对该项工作缺乏理解和支持。

  为做好该项工作,有几点建议:

  1.大湖保护和生态利用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时代要求,县委县政府在推进该项工作中,是深思熟虑、步步为营的,所以在宣传上,可以更加大胆一点。尤其在非法捕捞的危害和恶果、行政执法的具体流程、新形势下湖泊资源管理经营的思路等方面更要加大宣传力度;对相关政策的解读、案例的宣传应该形成常态化,让广大群众知道为什么要支持、怎样去支持、法之所禁包括些什么等等。

  2.根据当前新媒体平台的发展形势,要更加主动地去抢占舆论阵地,对一些影响广泛的具体案例,多宣传、早宣传,让谣言没有容身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