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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宿松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来源:本站

2022-12-28 16:41:52

                                          (2022年12月20日 县政协十一届四次常委会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一届宿松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宿松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4日至6日在县城召开。

  建议会议的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县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县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委员大会建言献计发言;

  四、增选县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

  五、列席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县政府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六、审议通过县政协第十一届第二次会议决议;

  七、审议通过县政协第十一届第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