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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十五期 规范调整局部国有土地性质 为乡村振兴赋能

来源:本站

2023-05-04 15:38:07

                                                                                             县政协委员 汪承华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是在国家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的基础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夯实自然资源调查基础和推进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举措;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推进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服务水平的迫切需要;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的基本前提。

  正因为三调结果如此重要,老百姓普遍感受到国土三调的严肃性,但是在实际运用三调结果方面,老百姓认为在保障耕地和生态红线的同时,局部规划上缺乏科学性和事实求是的原则,存在较多的可以调整的空间。老百姓主要反映以下几个问题:

  1.三调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例如原有位置几十年以来一直是池塘,没有变化的情况下变成了基本农田。

  2.丘陵地带同一山坡上,以前普遍是树林,后面随着树木的零星减少就变成了一边是耕地,一边是林地,山坡底下是严实的硬地,如何适合耕种?而且耕地与林地犬牙交错,林地内有耕地,耕地内有林地,怎么来发展农业生产的规模作业?

  3.飞地情况,一大遍的耕地内有林地、建设用地,一大遍林地内有耕地。

  4.建设用地中少量穿插的极少量耕地,耕种效益低下等等。

  现建议如下:为了更好的利用土地资源,又确保耕地和生态红线的基础上,可以以村、乡(镇)、县域为单位,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广泛征集老百姓和乡村干部的意见并进行实地调研,在不减少耕地、林地数量的情况下,以村级、乡镇级、县级为范围逐步对现有的耕地、林地、建设用地等以成片为原则进行集中调整,既方便土地资源管理,又方便农业种植及林业产业发展,为乡村振兴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