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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3 15:55:16
趾凤乡政协工作联络组
“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保护好、传承好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就是保护我们的国家竞争力、民族发展力、人民创造力。在城乡建设中,保护传承历史文化遗产要遵循的基本规律是发现、保护、传承。
为此建议: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党委和政府要坚决扛起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政治责任,确保国家有关决策部署和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纳入文明城乡测评体系。强化对领导干部履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中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
二、加大资金投入
各单位按照事权做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资金保障,将保护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支持规划编制、历史风貌提升、历史文化遗存抢救性保护、保护能力建设以及测绘建档挂牌等。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奖补政策,通过以奖代补、资金补助等方式支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
三、完善法规制度
各相关部门要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相关标准规范和政策措施。
四、强化指导监督
建立历史文化指导委员会,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其他负有相关职责的部门每年开展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抽查检查。对不尽责履职、保护不力,造成历史文化遗产遭到严重破坏的,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