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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4 09:02:34
县政协委员 刘佩友
我县是农业大县,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67260人,占59.95%。近年来大量青壮年外出务工,据统计全县共有劳动力49万人左右,其中常年外出务工劳动力23万人。留守在家的多为老人、妇女、儿童。然而因农村没有大点的超市,村民们购买生活用品、食品等生活必需品不方便,特别是购买关乎群众生活水平提升的猪肉更为不便,一般要到集镇才能购买。
建设农村便民超市,可让村民们在家门口就方便买到各种生活物资,可进一步提升农村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增进群众福祉,是一件便民利民的好事。为此,建议:
1.合理布点。通过市场行为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的方式建设农村便民超市。可在稍有基础的小店上改造,也可新设。资金渠道可由村集体经济资金投资或个人投资。选址在人口相对集中、交通便捷的地方。结合实际,联村或1个村扶持建设1个便民超市。
2.加强监管。除市监等单位管理外,由所在乡(镇)村对设立的便民超市进行监管。重点对村民急需的物品种类是否齐全、质量是否可靠等加强监管。
3.强化效果评价。每年年末由乡(镇)村组织,通过随机走访农户等方式对便民超市的运行利民效果(如服务、商品种类、质量、价格等)进行评价。将评价与日常检查结果作为补助的依据。
4.适度补助。便民超市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为周边村民购物提供便利,可根据经营规模与便民利民效果适当给予财政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