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0年5月8日

第四十三期 关于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房屋的建议

来源:本站

2025-06-23 15:41:48

孚玉镇政协工作联络组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农业转移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大批农村劳动力涌入城镇,在城镇新建或新购商品住房,农村宅基地和房屋闲置浪费问题日益突出,给乡村社会治理和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值得研究和深思。

  原因分析:一是农村发展受到制约,大量人口转移到城镇就业、生活,导致农村房屋逐渐“空心化”。二是农村学校撤并,教育资源集中到城镇区域,家长会跟随子女在城镇购房定居生活,使得多数宅基地、房屋长年闲置甚至废弃。三是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的产权流转不畅,农村房屋(宅基地)只能在本集体组织内部买卖,造成很多农村房屋、宅基地的闲置。

  存在的问题及影响:一是影响村容村貌。长期无人居住的闲置房屋,村民不愿意修缮,有的屋面破漏、有的门窗损坏、有的断墙残壁,不仅显得村庄环境杂乱脏差,而且还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二是阻碍乡村振兴。闲置房屋和闲置宅基地,加大了农村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的投入,占用了有限的公共资源。若是要拆又没有能力支付房屋拆迁、土地归整所需的补偿金,不拆又给村庄规划及新农村建设带来极大困难,严重阻碍乡村发展。

  为此,建议:

  一是开展农村无人居住废旧房屋清理。可以参考重庆市长寿区制定的《清理农村无人居住废旧房屋工作推进方案》,按照“新建未拆旧房屋”“无合法产权废旧房屋”“有合法产权废旧房屋”三种类型,对农村无人居住的废旧房屋摸清底数、分类清理、逐户销号,为后续盘活利用提供可靠底数。建立农村闲置旧房拆除奖励补偿机制,对自愿拆除的予以适当的补偿。

  二是稳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对农村闲置宅基地进行复垦和整理,依法依规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为农民建房、乡村建设和产业发展等提供土地等要素保障。在全县农村范围内调查农户复垦意愿,符合现行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政策要求的农户可在村组进行项目申报,经审核、审定后,再组织项目前期踏勘、包装测绘、入库备案、施工监督、验收确认等复垦相关工作,实现宅基地有序退出。

  三是因地制宜推动闲置宅基地综合利用。探索“农户+村集体+社会资本”的盘活利用模式,将闲置宅基地及房屋以租赁、入股、抵押、退出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对其进行投资开发。具有一定旅游资源的乡村,可以探索推进闲置宅基地及房屋盘活与乡村健康养生、休闲农庄、乡村民宿、青少年研学游学户外基地等多业态深度融合。有优质特色农产品资源的乡村,可以将闲置宅基地及房屋改造成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冷链、物流仓储、产地批发等功能空间。还可以将闲置的房屋及宅基地进行规划改造,用作乡村图书馆、乡村展览馆、乡村自习室等公共文化场所。

  四是加强农村宅基地规划管理。加强规划引领,以空间布局、土地利用和乡村建设为主线,按照“需什么、编什么,管什么、批什么”的原则,充分衔接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基础设施等编制村庄规划。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合理布局农村居民点,引导居民点适度集中,提高配套设施建设效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