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2013-06-03 23:31:38
县政协委员、地病办主任 张平
一、构建全民医疗保障体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2002年,我县启动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运行五年,成效显著,影响良好。但问题也十分突出:首先是覆盖面太窄。作为我县目前实施的唯一医保制度,到去年上半年,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数9000人,扩面后,也只有16000人,参保率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次是缺乏公平性。参保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和效益好的企业,广大农民、城镇非正规就业人员、私营企业职工、下岗职工、困难企业职工、无业人员等收入较低、抵御医疗风险能力更弱、相对处于弱势的人群,则没有任何医疗保障。医保的缺失引发了一系列问题。一是因病致贫、因病返病现象突出。不少农民和城镇困难居民,谈病色变,一些人面临着要吃饭、还是吃药的残酷选择。二是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这一问题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势必会影响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引发群众的不满,对社会的稳定、和谐产生不利影响。
二、构建全民医保体系的实现途径
建立适合我县经济发展水平、财政可以负担、个人能够承受的全民医保体系,做到广覆盖、无死角、可持续运作,关键是要建立完善三大体系和一项制度,通过多层次医疗保障网络建立覆盖所有城乡居民,满足不同群体的不同医疗服务需求。
一是完善和扩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体系。这一制度在我县实施了5年,有一套操作方法,积累了经验,关键是要加大推进力度,增强强制性,尽可能让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保,扩大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
二是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为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规定,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农民人均每年交费10元,中央财政对每人每年补助20元,省、县财政补助20元,其中省级财政承担15元,县级财政承担5元。以上资金共同构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主要用于补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费用。尽快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为我县70万农民建立起一道有效的健康保护屏障。
三是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体系。城镇职工医保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国家层面上的政策,对参保对象有明确的界定。两大体系的建立,可以解决城镇职工和农民的医保问题。但还有一个群体容易被忽视,主要是非正规就业的城镇居民、私企职工、个体工商户、下岗职工、无业人员。初步估算在6万人左右。为这个群体提供医疗保障, 是构建全民医疗体系的突破口和关键所在。这部分人如果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财政无法承受,而且个人出资也较多,可行性不大。如果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中央和省级财政不予补助,个人出资10元,其余40元必须由县级财政负担,相比之下,给县级财政带来的压力要小许多,在对这部分城镇居民实施医疗保险时,复制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不失为一条现实可行的途径。
四是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可以实行医疗费减免,选择部分医院设立惠民病房,对特困病人的医药、住院费用实行一定比例减收。可以设立医疗救助基金。根据中央和省级财政的补助情况,县财政拨付一定的经费,设立医疗救助资金,专款专用,补助特困病人。可以针对特定贫困病人,开展献爱心,募集资金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对特困病人实施医疗救助,与医保体系互补,构筑起特困群众健康保障的第二道防线。
三、推行全民医保体系切实可行
我县是国家级贫困县,经济欠发达,实现全民医保有没有可行性,大家都在关注。我个人认为,医保虽难,不是登天,只要领导重视,政府作为,用几年时间建立起适应我县经济发展水平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是完全可行的。一是具备必要的经济基础。建国之初,在生产力极不发达,卫生资源极为有限的情况下,在城镇地区建立了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在农村实施了合作医疗体制。现在的情况与当初已不可同日而语。全民医保的提出,可以说是应运而生。二是具备相应的工作基础。我县积累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工作经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地区也有了成功的经验。在全国很多地方已经进行了全民医保体系建设的尝试,政府对弱势群体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已取得初步成效。可以学习借鉴这些成功的做法与经验,推动我县全民医保工作的开展。三是具备良好的社会基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广大群众的健康意识大为增强,形象地说,中国人的性命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金贵”,群众要求参加医保的愿望强烈。四是面临大好的政策机遇。党和政府高度关注民生,最近几年,党中央、国务院及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财政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医疗保障的政策规定,中央和省级财政为配合这些政策的出台,安排了大量的资金,并且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
四、构建全民医保体系的保障措施
全民医保体系建设,是一项涉及面非常广的社会系统工程,实施中肯定会遇到不少困难,要着重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宣传发动问题,二是筹资问题,三是管理问题。只要领导高度重视,全社会共同努力,这些问题完全可以得到解决。我个人认为,要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议县委、县政府将这项民生工程纳入总体工作部署,放在优先考虑的位置来落实,建立相关组织,发挥主导作用,强力予以推动,明确财政、卫生、民政、劳动保障各有关部门和乡镇的职责,在全县形成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密切配合、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要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合作医疗实行自愿参与的原则。要持续开展,必须得到群众的认同和积极参与。宣传工作要“横到边,纵到底”,广泛深入、不留死角。宣传内容要有针对性,帮助群众清除疑惑,坚定信心。
三要强化管理、规范运作。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加强合作医疗工作机构建设,成立县合管局、乡(镇)合管办。抓基金筹集,基金筹集的难点和重点都在于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和农村合作医疗,对特困家庭的自筹资金要采取特殊的途径、特殊的方法予以解决。按照“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实行专户储存,规范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切实保障基金安全。
四要以民为本,便民惠民。在制度设计和操作方法的制定上,要尽量体现便民的指导思想,在严格把关的同时,尽量简化前置手续和报销程序。进一步强化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要继续加大投入,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尽力满足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
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公平地享有健康保障权利,是党委、政府的职责;让人民群众看得起病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基本、最起码的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对党委和政府来说,这既是挑战,也是机遇。问题解决好了,对人民群众来说是福祉,对党委和政府而言是政绩,而且是代表性的政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