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0年5月8日

我谈新农村建设

来源:

2013-06-03 23:33:57

 

县政协常委、农业委农科教办公室    张友中

    2006年是新农村建设的开局之年。由于宏观政策得力,县委、政府领导有方,我县新农村建设可谓开局较好,进展较顺,为今年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开了一个好头。万事开头难,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以利于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
    我个人认为,存在下面的几个问题:
    目前的试点村,多数基础较好,易见成效,以点带面,行之有效。但一些地方“新村工程”标准高、设施齐、投资大,有可能脱离农民自建为主的轨道,不及时意识到这个问题,就有可能出现“点上越位、面上缺位”的问题。
    一些地方将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公路、村庄建设等方面,在抓生产发展上做得不够,须知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才是农民当前最大的愿望和最迫切的要求。农村公共事务的管理,也亟待加强。
    新农村建设,农民是主体,政府是主导,政府不可能包揽一切。目前农民大量外出务工,许多村庄已很少有青壮劳动力在家,如何进一步发动农民,组织农民,引导农民,帮助农民,支持农民,是我们建设新农村面临的一道难题。
    财力有限,财政支农资金分块管理,部门分割严重,难以形成合力,效果打了折扣。据调查,财政支农资金中用于村级机构人员供养和行政开支的达70%以上,用于生产性支出的不到30%。部门各管一项,除了撒芝麻盐,似乎也很难找到更好的办法,有时还出现“你方撒罢我又撒”的情况。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和深入,还可能有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随之出现,例如:
    农民负担反弹。国家在全面取消农业税时,还提供了多种补贴,这几年农民的负担呈明显下降趋势。在新农村建设的起步之年,各种支农资金较多投放到示范点,因而农民并未增加负担。但随着新农村建设全面推开,支农资金难以全部承担,这就很有可能为乡村组织向农民硬性摊派埋下伏笔。
    基本农田被挤占。多年来,农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已经占用了不少耕地特别是农田。在农村公路、村庄建设及整体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中,如果不注重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势必造成基本农田被进一步挤占。
    基层组织缺乏内在动力。由于农民现在不用交农业税费了,基层干部与群众的联系开始变得有些松散。干部手里几乎没有什么制衡手段,工作难以开展。长此以往,工作的动力必将受到影响。同时,中央和各级财政大量的农建资金怎么投放下去,给谁不给谁,里面有许多环节,“名堂”不少,如果没有严密的监督和管理,也容易出现腐败现象。
    在此,提出几点建议:
    新农村建设是源于彻底解决“三农”问题而提出来的, “二十字方针”涵盖了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诸多方面,是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我县农业基础薄弱,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还未彻底解决,历史积淀的问题复杂多样。因此,在新农村建设中,应特别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坚定不移地把发展生产放在首位。只有生产发展了,农业综合生产力提高了,农民的收入增加了,农民自身的活力增强了,新农村建设才会有永不枯竭的源动力。如何发展生产,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难题。作为一名专业技术人员,我认为首先还是要改变农业“靠天吃饭”的问题。目前,我县农村水利设施普遍存在灌排不畅,灌排不及时,甚至无法灌排的问题。水利荒修现象相当普遍,十分严重,大部分灌排体系成了摆设,不能发挥作用,远远满足不了农林作物生长发育的需要。其次要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每一个新农村建设点,都应充分发挥当地的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组织,力争达到“一村一社”,让合作社成为农民生产、经营管理、加工、销售一条龙的组织协调中心,以弥补家庭联产承包制“统”的功能的缺失。要注重发挥农民创业带头人、农村能人对推进农业产业化的重要作用,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的扶持力度。
    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不动摇。建设新农村,必须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要充分发挥好、保护好农民的积极性,在制定村镇规划和建设方案时,一定要经过村民讨论,民主决策,不搞强迫命令,不违背农民意愿,不搞形式主义。要注意实现好、维护好农民利益,防止建设过程中出现无视中央政策规定、无视群众切身利益,擅自加重农民负担的问题。要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扶持和引导农民提高素质,培育、打造新型农民。这一点在新农村建设中显得尤为重要。培育新农民对于建设新农村来说,好比“磨刀不误砍柴功”,比其它任何形式的帮扶都要管用。
    承认差异,量力而行。我县农村的自然条件、经济资源和发展水平有着很大的差异,各乡镇的财政实力和农民的承受能力也不均衡,新农村建设应正视这些差异性,不宜强调一刀切,搞一个标准,一个模式,一种方法。应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型”式多样,注重实效,避免新农村建设演变成新农村运动。
    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建设新农村,资金的筹措和使用是一个重大而具体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一是以新农村建设为平台,整合各项支农资金,形成拳头。具体来说,就是要打破部门“分块管理”的格局,将新农村建设项目打包,捆绑以工代赈、农业、林业、水利、能源、培训等方面的专项资金,集中使用。切实做到谋一事,成一事,农民得益一事。二是在争取更多金融资金的同时,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新农村建设。重点扩大邮政储蓄资金的自主运用范围,引导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农村。充分发挥农业银行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农业银行支持农业的市场定位。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新农村建设,政府和民间团体通过组织和牵线搭桥,让有关单位和企业对口帮扶乡村。盘活农村集体存量资产,也是一个筹资办法。可以将集体所有的荒山沙地、果园、机井、林地、闲置的厂房等资产,通过拍卖、入股、租赁、承包等形式,使其保值增值。集体经济基础较好的地方,还可以通过进一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率先步入建设新农村与发展农村经济良性循环的佳境。
    以上意见和建议,仅供领导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