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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制度

来源:

2013-07-27 01:37:18

 

(县政协九届五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

政协信息宣传工作是反映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载体,同时又是党的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充分展示我县政协工作实情动态、创新做法和活动成果,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在促进我县人民政协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我县政协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宣传政协工作和委员事迹为重点,以反映社情民意为抓手,以优化政协工作环境和扩大政协影响为目的,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树立精品意识,加大信息宣传力度,促进政协“三化”建设。

二、工作目标

坚持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原则,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党报党刊、政协内刊、政协网站等宣传政协知识、传播政协信息、交流政协经验、服务政协委员的重要平台,使政协宣传工作上台阶。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强对县政协例会、重要会议、调研视察、社情民意、提案办理、民主评议、委员风采的宣传报道,特别要加强对政协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宣传报道,及时传递政协信息,扩大社会影响。

三、加强领导

为切实改进和加强政协信息宣传工作,要建设一支思想和作风过硬的队伍。

一是建立政协信息员队伍。各专委会明确2名、各乡镇工委明确1名、各界别明确1名政治素质较高,有一定文字功底和理论水平的专(兼)职信息员。政协机关要成立宣传信息工作班子,机关各室办要人人动笔,鼓励委员个人报送信息。

二是实行报送单位领导负责制。本着“谁主管、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国家保密局规定的涉密内容的,一律不得报送。要认真抓好信息收集、编辑和报送工作,明确一位领导具体分管此项工作;信息员要将需要上网发布的信息(包括文字、图片、音像等资料),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查上网内容后,签字批准同意才能通过县政协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后台及时准确上传至网站。

四、质量要求

强化信息宣传质量意识。在宣传内容上,要牢牢把握为履行政协职能服务,为党的工作大局服务的主旋律;在质量上,要推出思想性强、感染力大,具有时代精神,符合党中央、全国政协和《政协章程》有关规定,深受社会各界欢迎的新闻、调研报告、文史资料、理论研究等作品;在时效上,要做到及时、准确地宣传政协各方面的重要工作,做到不漏报、不误报、不虚报,以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

五、评比奖励

为加强我县政协宣传报道工作,激励信息员积极宣传宿松,踊跃投稿,广泛宣传政协履行职能的成果,充分展示宿松政协委员的风采,将对优秀信息员进行评比奖励。

(一)各单位和个人对宣传县政协工作和政协委员的稿件,凡被国家、省、市新闻媒体、党报党刊、政协内刊采纳的,给予奖励。

1、凡被各级新闻媒体(包括报纸、电视、电台、政府网站、内部刊物、下同)采用的有关县政协工作新闻类稿件(含新闻图片),每条按中央级200元、省级100元、市级20元、县级10元标准予以奖励;

2、凡被各级新闻媒体采用的有关县政协工作经验类和理论调研类稿件,每篇按中央级500元、省级300元、市级100元、县级50元标准予以奖励。

(二)县政协信息报送工作以报送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作为评分标准,实行记分制。为了能使信息质量的高低在分数上更充分地体现出来,鼓励多报优质信息,制定如下标准:

1、每报送一条信息得基本分1分,不报不得分;

2、信息在国家级被采用后,每条信息加20分;在省级被采用后,每条信息加10分;在市级被采用后,每条信息加5分;在县级被采用后,每条信息加1分;

3、信息被国家、省、市、县政协采用每条分别奖励100元、50元、20元、5元。

(三)县政协每年年终对信息宣传工作进行评比,奖励优秀信息员,按积分多少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分别奖800元、600元、400元。对零信息的专委会、乡镇工委和界别予以通报批评。

    本制度经县政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